光棍节杂谈

11.11,真是个奇怪的日子。现在人们都对数字如此痴迷,要是毕达老前辈在,早就要狂喜了,大家都是数字组成的,OK?你是XX,我是XX。你的头是 14,那你是要死的;我的左脑是25,所以我数学就理当不及格。走着走着,一个满脸黑灰摇着烂蒲扇的老头说:上人,你八字不好,来我这改命吧。于是机器轰轰作响,你看着数字就像是黑客帝国的数字雨,斗鸡眼严重的保不准就只看到数字翻动,哇噻,二进制被整出来了。这样人工智能就提前到来了,由此推断,两千多年前的那个玩出周易的家伙,丫的简直就是一台超级生物电脑。中国的发展就是这样了:春秋时人就已经有了系统的射箭箭轨理论,那射出的箭带出的光,就是完美的抛物线。秦始皇统六合。普通士兵坐的是悍马车,手上是AK47,高级将领人手一把激光剑,一件隐形衣。玄武门之变还未开始,大唐社就写出了长篇社报:世 民的武装夺取政权技术分析。到了宋朝时,岳飞就带着空天母舰上天,一排排密压压的长枪做自由落体,振一下都能吓到山姆大叔,噢,不对,是印第安大叔。明朝 时郑和下西洋就不是破木船,而是量子动力的航母,横扫蛮夷啊。等到大清,就更不得了,八国联军来时就不是长枪队了,而是第n批火星上的新人种来缴灭洋鬼 子…但大家都知道以上种种都未发生,所以我们得出一个结论,那就是那台超级电脑坏了。你想啊,那时人吃饭是什么啊:饭里带烂泥,猪肉上的毛跟钢刷一样,连 鸡毛都没洗干净…这样一来老先生消化不好,供电就不稳定。你问问你家的电脑,你给它‘一会供交流电,一会直流电,你看它怎么样,估计早就把光驱吐到你身上 了。但是这电脑不能把胃给吐了,不然它就直接死了。就是在这种情况下,他的天气预报还神准,还顺带整出了算命功能,到现在为止还有人靠他赚钱,这老头还真 是颗摇钱树,要是活到现在,估计生物学家要疯掉了。
唉,又跑题了。回来,昨晚一帮无人陪伴又极度亢奋的雄性动物大放歌,我出去骂了一阵,总算 能睡觉了。今天吃饭时,看着一帮爷们脸跟霜打的茄子一样,我忍不住笑了。关于自己,今天收到若干短信,祝我节日快乐。其实不是不想找,而是工作太忙了, 等&我把事业搞好了再说吧,先凑合着过吧。

等我看完这篇的时候,我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还是很有理想和抱负的,其实现在也有,不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有了,保持下去啊,flanker同学!

瑞典火柴

这个最早在09年就写好了,现在重新记录一下。

食 堂吃饭时,听到旁边的两个女生在谈论要不要去借川端康成的《伊豆的舞女》。我插了句为什么,她们中的一个说是听说有特殊的淡然美在里面。我随便应付几句。 多矫情的对话。我记起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,舞女从浴间跑出来时,我啊了一声。为什么已不记得,只有那画面像是老式的电风扇在吱呀吱呀地证明自己的存在,而 我却懒的抬头,所以看不到什么牌子。川端君是一位承上启下的人物,很了不起,我不便评说。现在我手边是小波的书,这是我要说的。小波是个斗士,一个悲哀的 斗士。他只能用笔去战斗,而其实他是想在刀声中怒吼。不过最终他只能让怒吼在胸中震颤,这个男人的头在低在低在低,可是仅此而已了。川端君很幸福,他没有热血要沸腾起来,他只消在临走时给个微笑:我的京都。
我现在在笑着,因为找不到合适的表情来面对这两个人。
截至09.11.7
我逃了学生会的会议回来写日记,估计又被记缺勤,再有两三次我就该被外联开除了吧。我对学生会是没有好感的,这个里面充满了腐朽和不可救药,好像有政治参与的机构大抵如此。无所谓了,其实我早晚要退出,你能想像一个群众出现在学生会吗?而且这个家伙退掉了大学唯一的入团机会。所以我是和自己又赌了一把。
在宿舍里,桌子上堆满了饭盒,泡面,烟头…九个人的宿舍不是很挤,只是吃的东西很吃紧。如果上高三的小妹妹看到我这样,就不想读大学了。
回到题目,火柴是少有人用了,贫困地区除外。这又钩起了我的同情心,但命运就是这样。有钱人也用,因为这样更环保,也更酷一点。而瑞典于我是一件路灯下的黑风衣,他要去杀一个人,然后收钱,在这条街上买杯咖啡。他最大的梦想是在一片摇曳的阳光下等待某位 office lady ,她的耳边一缕蜷发上下轻摆所以他就被杀了,因为他的心在上下轻摆。他还想扔掉他的 Glock,因为这把枪除了第一发毙命外,它的主人就要跑了。或是这样,那他就能躺在那条街上,当那个女人走近时,就能从他铁灰色的眼里听见:Bye bye…如果她恰好没来,那这个男人就死的不够格,因为他什么也没能说出来。所以,火柴与瑞典对我来说没什么联系。好吧,三个版本的瑞典火柴,我只有法国 萨巴蒂埃的没看完,太沉重的故事我喜欢分开读。我无法评价这三本书,简单说:男人看中国,女人看俄国。大家都能看法国,但最好都不要看。不好意思,思绪乱了,这是我看完小波的必发症,见谅吧!
写这篇的时候,我刚上大一,那个时候应该是第一次萌生推出学生会的念头,其实坚持到后来确实收获了不少东西,所以我犹犹豫豫的性格在大一的时候还真是要人命的

最讨厌的就是开头

我爸昨晚一个电话把我从新庄北站台叫回学校北二门的时候,我很是不爽,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,即将爆发的阴雨。

我小的时候,最不喜欢的就是雨天,因为南方每次阴冷粘稠的空气都会贴在衣服里。我这个人最怕的就是热,湿热尤为可怕,所以如果衣服贴着我的时候,我会非常的难受。

而后,我就有了这个想法,我需要自己的一个网络空间,把我一些想法记下来。

再然后,我就讨厌写开始的、类似卷首语的东西,或者叫做开头的东西。

中学六年,我写了五年半的小说,从一开始一味地去模仿鲁迅,到后来痴迷架空改写历史,再到现在写不出什么东西。我告诉自己,不是因为老了,而是因为做一个说书人是很技术流的职业,不要以为天桥下摆个摊,端壶茶你就可以开张了,故事有好多种,有永远没有结局的,比如那个很无厘头的‘从前有座山的故事’;有快刀斩乱麻,可以多讲几次骗骗的热血青年的,《连城诀》我认为就是这种类型。除此之外,还有很多故事里的故事,这些就属于故事里的上乘之作。

我写写就讲到了故事,是因为我觉得,不论是文章也好,小说也罢,终究就是在写故事,人们喜欢看到的就是故事,而且特别喜欢把自己融入到故事里去,投入太深的,就真以为自己是那么回事了,然后,只要这哥们可以坚持到底,这故事的后半段多半就是他的了,最后,就会有人开始讲他的故事。

而生活就是一群无赖在臭屁的时间里不好好干活,胡扯白烂的搞些奇怪的东西,再去找一些说书的记录下来,然后每天每天的过去。

可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的生活啊,有梦想、有白痴、有幼稚。